【京津冀三地联合举办税务领域公职律师培训】“京津冀税务系统公职律师法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顺利举行,来自三地税务系统各级税务机关的155名公职律师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采取课堂讲授、交流研讨和实践学习结合的方式,聚焦税务和执法,设置了“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谈习近平法治思想”“政府信息公开实务及案例解读”“行政执法证据及证明标准”“新公司法对税务工作的影响”“结合税务执法工作剖析行政处罚法”等课程,旨在强化公职律师综合素质、提升公职律师执业水平。
【市规划资源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纵深发展】市规划资源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本系统法治建设相关实施意见,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规划资源管理全过程,全面推进规划系统法治建设,确保规划资源管理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有效发挥法治对规划资源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重要任务、组织实施等方面作出部署,提出23项工作任务,从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法治护航机制、推动考核工作走深走实等4个方面提出组织实施保障措施,切实发挥好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
【市交通运输委开展《天津港口条例》立法调研论证】为扎实做好《天津港口条例(修改)》立法工作,市交通运输委组织召开座谈会,针对港口的规划建设和维护进行深入探讨,对我市港口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港口工程使用岸线、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建设等方面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就新业态的监管,包括新业态(气膜仓、光伏、风电、充电桩)智能化改造、技术改革等方面现有建设程序的管理现状、存在困难以及有效实践经验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针对当前港口领域多种形式新业态融合发展的实际情况,对现行《天津港口条例》港口安全相关内容提出针对性的立法意见建议。
【市商务局开展外贸企业涉外法律风险调研】为全面了解当前我市外贸企业面临的涉外法律风险及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梳理分析企业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市商务局在前期对全市外贸企业涉外法律风险及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进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邀请专业涉外律师、高校教师共同组成调研组,赴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听取企业遇到的突出涉外法律问题,了解企业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帮助企业梳理可能面临的涉外法律风险,提出有效防范涉外法律风险的具体措施,并对企业加强完善涉外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提出了建议。
【市医保局全力打造天津特色医保服务体系】市医保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织密医保经办服务网,逐步构建起以市医保中心为统领,各区分中心、城乡居民医保中心为阵地,乡镇(街道)为枢纽,村(社区)为点位的四级经办网络,形成了医保经办“进村居、进银行、进长护险网点、进校园、进机构”的“五进”经办模式。积极推动32个“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及时落实并持续优化提升。对异地就医人群,将异地就医备案“一件事”升级为异地就医结算“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异地联网门慢特登记变更、异地垫付申请等业务,实现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全流程“跨省通办”“异地可办”。
【市检二分院推动京津冀公益保护协同实践】市检二分院聚焦“上下协同、横向协作、完整配套”的流域治理目标,会同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河北省承德市检察院、唐山市检察院共同签署引滦流域生态保护与水域安全协作机制的相关意见,构建“4+11+N”协同治理体系,着力解决引滦入津、入唐水源地及引滦沿线的水生态和水域安全新问题,形成步调一致、分工负责、区域覆盖、职能贯通的联动网络。针对引滦流域上游的潘家口水库、大黑汀水库开展“共护滦河水 赓续引滦情”联合专项活动,力促检察机关、水利部门、其他行政机关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滨海新区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创新实践】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区政务服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等多家单位以及五大开发区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通过数字赋能,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涉及不同部门办理的“多件事”,按照执行协同事项推进整合为同一平台办理的“一件事”,标志着滨海新区“协助法院执行类一件事”改革工作启动实施,这也是“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在司法领域的创新实践。
【和平区探索“148”幸福密码法律服务品牌】为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通城市现代化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和平区在劝业场街道福明社区积极探索“148”幸福密码法律服务品牌,即以党建为引领,以进小区、进校园,进商家、进居民家中的“四进”工作为依托,以增强居民群众安全感、满足感、认同感、归属感、获得感、自豪感、尊严感、幸福感等八种美好感觉为工作目标,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及时对接居民群众法律需求。积极推动区法院、司法局、社会保障、民政、信访、工会、共青团等相关部门与街道社区的联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诉讼服务和社会服务的有效对接,努力提高群众获得公共法律服务的便利性。
【河东区推动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河东区印发《关于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按照“谁处罚、谁提醒”的原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时同步做好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工作。行政机关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向相关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同时送达《天津市河东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并告知行政相对人信用修复的条件、最短公示期限以及申请信用修复的渠道。通知印发后,同步运用在生态环保、卫生监督、消防等多个领域,帮助行政相对人及时修复自身信用,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宝坻区推进政法领域京津冀协同协作走深走实】强化公益诉讼协同,与通州、香河等地建立“河长+检察长”跨区域协同保护工作机制,深化京津冀检察公益诉讼协同保护潮白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活动,联合开展联席联巡执法等行动,合力推动京津冀跨界河流水生态保护。打造云端司法网络,综合运用网上立案、网上保全、“云调解”“云庭审”等措施,推进远程立案、跨域立案、在线庭审全覆盖,实现诉讼业务“自助办”、“快速办”、“智能办”,降低异地诉讼成本。
【静海区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实地检查】静海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联合区纪委监委对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实地检查。检查坚持执法监督检查与工作指导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开展座谈、查看工作资料、抽查行政执法案卷等方式,重点对执法部门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全员轮训、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范化建设等7个方面内容进行检查。
【蓟州区明确生态公益保护“着力点”】蓟州区坚持“生态+检察”目标定位,制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意见,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和核查反馈机制,形成全院生态检察“一盘棋”。主动向区委、区政府、人大、政协汇报京津冀跨区域生态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情况,与区林业、水务、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分别会签协作意见,形成同发力、同推进、同落实的工作格局。针对蓟州区位特点,在自然资源保护区建立2个“生态检察工作站”,成立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室,有效提升公益诉讼办案工作效能。
供稿: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
责编:宋莹婷
编辑:张璞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