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破解行政检查频次过多、重复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问题,激励全区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切实为企业“减负增效”,宁河区在全市率先制定《宁河区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实施方案(试行)》,今年,筛选出首批“白名单”企业290家,并向社会公示。
抓牢“前端设计”
筑牢“白名单”工作制度支撑
成立宁河区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工作专班,组织召开宁河区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部署推动会,全面抓好“白名单”制度具体工作落实,确保“白名单”工作顺利开展。前期开展调研工作,先后组织执法部门和相关企业开展了多轮次、多层面征求意见工作,共收集涉企行政检查意见建议15条,为制度制定收集了第一手资料。2024年6月1日,宁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宁河区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白名单”企业的认定条件、认定步骤、检查情形和推进机制。
抓牢“中端入库”
抓好“白名单”企业审核认定
根据“白名单”企业认定条件和认定步骤,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区在营企业集中开展摸底核实,主要摸排企业经营状况、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等,初步筛选出企业350家。根据初步摸底核实结果,分别组织信用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信用审查和行政审查,主要摸排企业是否有不良信息记录、是否被施行行政强制及重大行政处罚等问题,收到审查意见108条,排除问题企业60家,形成拟纳入“白名单”企业名单。为从严审核,通过区政府网站将拟纳入“白名单”企业信息向社会公示,多渠道征求群众和企业意见建议。最终,正式形成了首批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企业290家。
抓牢“后端监管”
做实“白名单”制度长效保障
建立涉企“白名单”年度评审制度,每年6月份,由区委依法治区办会同相关单位组织评审,对“白名单”企业进行筛选。实行涉企“白名单”动态管理制度,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认定条件任意一条的,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研判,即时移出“白名单”,予以重点监管。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除法律法规规章明文规定及上级有明确要求、特殊情况和特殊领域外,任何行政执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到“白名单”企业自行开展任何形式的现场检查。
抓牢“全程协同”
彰显“白名单”实施卓越成效
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制度要求,严格限制对“白名单”企业现场检查事项和检查频次,自“白名单”执行2个月以来,各执法单位较去年同期主动减少对“白名单”企业行政检查1220次。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优检机制,今年以来已圆满完成19个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同时,对行政执法单位自行发起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优化“白名单”企业现场检查行为,尽量避免打扰“白名单”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供稿:宁河区司法局
责编:宋莹婷
编辑: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