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出国(境)人员在境外屡遭间谍情报机关攀拉策反,对我国家安全和公民人身安全构成风险隐患。面对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主动贴靠、滋扰盘
查、威逼利诱,广大公民应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维护国家安全和个人权益。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我国公民出境如遇可能危害我国家安全的可疑情况,不要惊慌、冷静应对,回国后如实报告,可以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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