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至2024年7月,按照荔浦市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部署,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对我市产品质量进行了抽样检测,经委托4家有资质机构检验,现将抽检结果公示如下:
一、抽检结果。本次抽检抽取共计34个批次。经检测有16个批次的化肥存在问题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率为47%。
二、检验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产品质量检验和环保监测站、南宁海关技术中心、湖南省化肥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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