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江西商报记者从省医保部门了解到,我省《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12月18日印发实施。截至目前,江西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已达4489.58 万人,参保覆盖率稳定在99.44%。
据了解,《实施意见》聚焦灵活就业人员、流动人员、大学生等特殊群体,细化形成了3方面11条具体措施,从 “放、助、拓、奖、简” 五个方面释放参保红利。在放开参保户籍限制方面,允许灵活就业人员等在就业地参保职工医保,不受户籍限制。外来人员及其子女可凭居住证在常住地参保城乡居民医保,与本地居民享受同等财政补助。同时,外来大学生可在学籍地参保并同等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为鼓励连续参保,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或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人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额度最高可以达到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20%。同时,对未在集中征缴期或未连续参保人员设置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的费用可以减少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通过缴费修复以后的等待期仍需最少等待6个月。
在资助参保方面,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可获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过渡期内未消除风险的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困难群众以及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此外,个账共济范围进一步拓宽,从直系亲属扩大到近亲属,可用于就医购药、代缴医保费等。
此外,城乡居民医保在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居民医保基金支出已超300亿元。参保居民在普通门诊、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和大病等方面均可享受医保报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稳定在65%左右;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目录包括35种基本病种和32种拓展病种;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有所差异,一级及以下为90%、二级为80%、三级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10万元;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不低于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5万元。
来源:江西商报(文/实习生 刘琦玥 记者 张宇)
审签:李国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