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坚持以救助程序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为目标,做到“应救尽救”。近日,该院办理了一起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司法救助案件,及时帮助群众纾难解困。
申请人侯某某系该院办理的郭某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的被害人。侯某某与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在酒局认识,后二人经常在一起喝酒。2024年10月27日早上,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在家中与侯某某发生争执,后郭某某使用斧子对着侯某某头部劈砍3次,用刀对着侯某某腹部捅刺2刀,造成被害人郭某某严重受伤。该院于2024年11月11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郭某某。
经审查发现,申请人侯某某系进城务工人员,无配偶及子女,收入不固定,侯某某的父母均为环卫工人,二人收入薄微,且患有重病,高昂的医疗费及房租等费用,使得原本就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其父母只能靠拾荒补贴家用。申请人侯某某受伤后住院治疗花费上万元,近乎掏空父母的积蓄,由于无力支付后续的治疗费用,侯某某只能提前出院,而犯罪嫌疑人郭某某至今未赔偿任何费用,侯某某后续治疗费用无着落。侯某某的情形符合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的范围,该院决定对侯某某进行国家司法救助,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尽可能帮助他们简化申请流程,并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申请人手中。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子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下一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秉持检察一体化工作理念,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和数据共享,进一步提升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因案导致生活困难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权益保障,一如既往,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不断传递检察温度。
往期推荐
♦ 喜报!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在全国刑事技术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 做好“八五”普法长期答卷 市检察院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门会议研讨内蒙古检察机关一体构建“三个管理”体系具体举措
来源: 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 融媒体工作室 温艳红
审核: 政治部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