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是极其危险的违法行为
营运机动车作为公共交通的
重要组成部分
其驾驶人的安全驾驶
直接关系到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然而
却有少部分驾驶人无视这一点
在饮酒后竟然还
驾驶营运机动车上路行驶
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
更是对乘客及路上其他交通参与者
的极大威胁
11月2日早上7时许,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九华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一乡间路面,一辆出租车停在路中间一直不动,且造成了交通拥堵。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正在车内酣睡的驾驶人刘某叫醒。同时,民警发现刘某浑身散发着酒气且意识不清,随即将其带回大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9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随后,民警调取了车内录像,确认了该车驾驶人为刘某。经血检,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91.98mg/100ml,属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经查,刘某当天凌晨2点左右在等待出租车充电过程中,与朋友相约到烧烤店吃夜宵,期间喝了酒,直到早上近6点,才酒后驾车离开。
路上,刘某酒后犯困便将车停在了路中间,昏睡了过去,最终引发了交通拥堵。
刘某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温馨提醒
生命无价
酒后禁驾
请广大驾驶人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湖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