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4小时宵夜 结果……饭碗丢了!

时事   2024-12-15 14:37   湖南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是极其危险的违法行为

营运机动车作为公共交通的

重要组成部分

其驾驶人的安全驾驶

直接关系到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然而

却有少部分驾驶人无视这一点

在饮酒后竟然还

驾驶营运机动车上路行驶

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

更是对乘客及路上其他交通参与者

的极大威胁

11月2日早上7时许,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九华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一乡间路面,一辆出租车停在路中间一直不动,且造成了交通拥堵。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正在车内酣睡的驾驶人刘某叫醒。同时,民警发现刘某浑身散发着酒气且意识不清,随即将其带回大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9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随后,民警调取了车内录像,确认了该车驾驶人为刘某。经血检,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91.98mg/100ml,属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经查,刘某当天凌晨2点左右在等待出租车充电过程中,与朋友相约到烧烤店吃夜宵,期间喝了酒,直到早上近6点,才酒后驾车离开。

路上,刘某酒后犯困便将车停在了路中间,昏睡了过去,最终引发了交通拥堵。

刘某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温馨提醒

生命无价

酒后禁驾

请广大驾驶人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湖南交警

编辑:梓瑶

终审:刘勇 许晴 石顺清

湘潭交通广播
FM1042湘潭交通广播官方互动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