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湘潭市教育局发布通知
就做好2025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
作出部署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职学校于2025年1月17日前结束期末考试工作,师生离校;
普通高中学校于2025年1月17日前结束期末考试工作,1月23日前师生离校。
2025年春季学期定于:
2月10日(正月十三,星期一)教师到校;
2月13日(正月十六,星期四)中小学学生报到、入学教育;
2月14日(正月十七,星期五)中小学学生正式上课。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时间安排,不得擅自提前或推后,严禁挤占学生休息时间。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的要求,则按新要求执行,如遇冰冻等极端寒冷天气需要变更寒假时间的单位,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