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十七中学2024年新生报名温馨提示

文摘   2024-07-05 20:23   广西  

南宁市第十七中学2024年新生报名温馨提示

根据南宁市教育局统一安排,7月6日、7日为我市公办初中学校七年级和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我校区服务范围新生报名材料验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6日、7日(星期六、星期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


七年级新生在懿德楼二楼、三楼、焕章楼二楼

小学一年级新生在兼爱楼一楼

三、报名流程


1.七年级家长入校后到懿德楼前按孩子原小学毕业学校找到提交材料对应窗口。一年级家长入校后直接到兼爱楼前材料接收窗口直接现场排队提交材料。
2. 家长到窗口所在教室进行材料审验, 工作人员查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是否符合条件。
3. 核实完毕后工作人员退还原件, 并在初中新生报名联系卡上签名,家长带回材料原件留A卡, 学校收B卡及复印件。
4. 验审无误后,学生于7月13日上午:8:30凭A卡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四、报名所需材料




初中篇

1.本市户籍需带好以下材料:

(1)2024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报名联系卡(AB卡)。

(2)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小学毕业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有房户家庭应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材料之一。无房户家庭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带好以下材料:

(1)2024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报名联系卡(AB卡)。

(2)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小学毕业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3)居住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青秀区各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有房户应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材料之一。无房户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合法稳定就业材料:父母双方持有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小学篇

1.本市户籍需带好以下材料: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有房户应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含备案证明,下同)等材料之一。无房户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带好以下材料: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居住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青秀区各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有房户应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材料之一。无房户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合法稳定就业材料:父母双方持有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五、温馨提示


1.学校内部不设停车位,请家长朋友们选择绿色出行。

2.由于新生报名人数较多,为了验审材料工作顺利进行,一名新生仅能由一位监护人陪同入校, 核验材料结束后不要在校内逗留,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3.南宁市第十七中学招生咨询电话:0771-5604803。

4.请家长扫码关注公众号, 实时了解学校动态。









南宁市第十七中学
南宁市第十七中学创办于1979年,现有教学班48个,在校生2300人。学校校园文化优雅、德育品牌响亮、教学成绩突出、特色项目鲜明。先后获得自治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自治区常规管理示范校、广西体育特色示范学校等系列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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