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11个女孩转账80多万,这个“富二代”栽了!

政务   2024-09-23 21:11   江西  


本以为是“如意郎君”

殊不知是“爱情圈套”

以为自己邂逅了美丽的爱情

没想到


案情回顾


2019年至2023年,被告人郭某某通过日常交友、微信、抖音等交友平台添加被害人黄某、罗某、涂某等11人的微信。

郭某某虚构自己在广州做生意、父母在广州开公司,还经常在微信朋友圈、抖音等社交平台展示豪车、名表,令上述被害人产生郭某某家中有钱,系富二代的错误认识。之后,郭某某再以公司资金周转、微信转账限额等虚构事由向被害人“借款”。截至案发,上述11名被害人累计向郭某某转账844789.99元。郭某某将其所骗取的财物用于租住高档酒店、租借豪车、酒吧消费、购买电子产品、乘坐飞机等日常开销。



法院审理


永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身份、编造事由等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共844789.99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郭某某具有认罪认罚、坦白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郭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网络交友需谨慎

凡是涉及金钱往来

一定要提高警惕

避免上当受骗



来源:综合永丰法院

江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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