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露头就打!大余警方快侦快破一起盗窃案

政务   2024-07-31 20:10   江西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
大余公安始终坚持
“民生无小事,小案不小看”
的工作理念
紧盯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小案,
坚持露头就打,快侦快破,
尽最大努力为群众挽回损失
牢牢守护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

近日

大余县公安局南安派出所

快速反应、循线追踪

抓获盗窃摩托车嫌疑人1名

并追回被盗车辆

挽回群众损失

案件回顾

近日,南安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南安镇某路上的一辆红色两轮摩托车被盗。

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事发现场,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被盗摩托车被一陌生男子骑往大余县吉村镇方向,民警循线追踪,很快锁定违法嫌疑人李某,于7月22日下午17时许在其家中将其抓获,并将被盗摩托车追回。

经查,违法嫌疑人李某(男,56岁)乘坐班车上县城游玩,回家时未赶上末班车,便萌生偷走摩托车回家的想法,随后实施盗窃。

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莫伸手

伸手必被捉!


来源:南安派出所

编辑:刘雪芹  编审:吴郡

监制:许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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