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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只麂子被狗追来我家门口这里咬伤了,你们快来看一下,我家在银柱塘村委会岔河村。”2月3日晚,一村民打电话向石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报警时说。
接警后,森警大队民警立即带上工具前往救助。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只赤麂的腿部、背部多处被咬伤,生命体征稳定。民警对赤麂的伤口进行简单处理后,将其送到县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进行专业救治。同时,民警对村民的爱心举动表示了肯定和表扬。
据了解,赤麂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其还被列入《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的活动范围逐渐扩大,受伤或受困的野生动物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类活动区域。野生动物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珍贵礼物,它们的生存与繁衍不仅关乎生态平衡,也与我们人类的命运息息相关。
每一次救助,都是我们对生命的一次尊重与呵护;每一次保护,都是我们对家园的一份责任与担当。让我们从自身做起,拒绝非法交易,抵制野生动物制品,保护好野生动物,用爱心和行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来源:石屏警方
排版:封芳静
编辑:陈思佳 许玲静
法律顾问:云南天方律师事务所,律师:董珂玥 1818363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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