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明确了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李旭红看来,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将发挥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和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一揽子税收政策抓住重点、主动作为,可有效降低房地产市场买卖双方的税负,提振消费信心,为推动经济向上向好积累更多积极因素,助力宏观经济行稳致远。
李旭红表示,税收新政体现了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精准化与灵活性。一是降低交易环节的税收成本,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拉动大宗消费;二是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有助于缓解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推动房地产行业发展;三是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有助于简化税制,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及遵从成本,进而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
“税收新政明确支持居民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胡天龙认为,住房是居民生活的基本需求,降低契税可以直接减轻购房者的经济负担,尤其是可以帮助中低收入家庭和首次购房者满足住房需求。值得指出的是,税收新政传达了中央对维持房地产市场稳定繁荣始终保持密切关注这一重要信息,可有效减轻观望者心理负担,提振市场信心。
国海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夏磊认为,税收新政在激发二手房交易市场活力方面可发挥较大作用。当前二手房交易市场以刚需为主,北上广深一线城市房屋总价在300万元/套的成交占比分别为32%、44%、70%、24%。契税税率调降后,每100万元购房成本最多可降低1.5万元的税费负担,有助于推动改善性需求购房者入市。同时,取消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可使一线城市二手房交易税费实现较大降幅。
“同时,税收新政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支持力度非常大。”夏磊告诉记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调整可有效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压力,为企业加大项目建设投入腾挪出资金空间。胡天龙也认为,在当前的经济和市场环境下,0.5个百分点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是一项力度较大的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统一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待遇。“此举可被看作建立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相适应的税收制度的重要措施之一。”夏磊解释,对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认定源于2005年,当时正值房价快速上涨、亟需保障中小户型供给的时期。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发生巨大变化,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差别待遇势在必行,此次税收政策调整正是对取消这一标准差异给予配套支持。胡天龙表示,统一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待遇,有利于减少税收对价格的扭曲,促进市场统一;有利于减轻区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税收征管负担;有利于适应市场对高品质住宅的需求,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胡天龙认为,税收新政实施后,从短期看,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性预期将得到加强,房地产企业经营风险可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信心将进一步增强;从长期看,可加大对改善性住房的认购鼓励,提振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多元化发展。“当然,让土地供应也回归市场化定价,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购房者权利的保护,才能让房地产行业真正造福百姓、维护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