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4年2月22日,吉ADB5499出租汽车驾驶员孙大鹏未按照合理路线行驶,故意绕行,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孙大鹏给予吊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行政处罚。所属企业长春大众卓越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与孙大鹏解除劳务合同。
案例二:
2024年1月12日,吉AY3142出租汽车驾驶员张雨未按照合理路线行驶,故意绕行,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张雨给予吊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行政处罚。所属企业长春大众卓越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与张雨解除劳务合同。
案例三:
2024年3月1日,吉AY3601出租汽车驾驶员苍伟擅自改动计价器导致计价器失准,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苍伟给予罚款5000元,并吊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行政处罚。所属企业长春大众卓越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与苍伟解除劳务合同。
案例四:
2024年1月11日,吉AZ7259出租汽车驾驶员齐向前以欺骗方式向乘客高额收取费用,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齐向前给予吊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行政处罚。所属企业长春大众卓越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与齐向前解除劳务合同。
案例五:
2024年10月5日,吉AD41508出租汽车驾驶员刘彬未按照合理路线行驶,故意绕行,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刘彬给予吊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行政处罚。所属企业长春市迎宾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与刘彬解除劳务合同。
案例六:
2024年1月28日,吉AD52922出租汽车驾驶员张健未按照合理路线行驶,故意绕行,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张健给予吊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行政处罚。所属企业长春市迎宾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与张健解除劳务合同。
案例七:
2024年1月10日,吉AD51736出租汽车驾驶员周博未按照合理路线行驶,故意绕行,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周博给予吊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行政处罚。所属企业长春市迎宾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与周博解除劳务合同。
案例八:
2024年5月29日,吉AY4491出租汽车驾驶员赵海军未按照合理路线行驶,故意绕行,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赵海军给予吊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行政处罚。所属企业长春市嘉禹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与赵海军解除劳务合同。
案例九:
2024年2月3日,吉AY2277出租汽车驾驶员王建未按照合理路线行驶,故意绕行,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王建给予吊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行政处罚。所属企业长春市嘉禹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与王建解除劳务合同。
案例十:
2024年7月29日,吉AD49492出租汽车驾驶员李本胜未按照合理路线行驶,故意绕行,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李本胜给予吊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行政处罚。所属企业长春金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与李本胜解除劳务合同。
案例十一:
2024年6月23日,吉AD06670出租汽车驾驶员于博未按照合理路线行驶,故意绕行,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于博给予吊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行政处罚。所属企业长春金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与于博解除劳务合同。
案例十二:
2024年8月6日,吉AZ7515出租汽车驾驶员杨立安未按照合理路线行驶,故意绕行,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杨立安给予吊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行政处罚。所属企业长春金达峰的士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与杨立安解除劳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