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广州取消

民生   2024-11-22 21:13   广东  
广州最新发布!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今日(22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发布通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广州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广州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穗国房字〔2005〕375号)同时废止。


北上广深均已取消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与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等优惠政策。

此前,北京、上海、广东深圳已发布楼市新政,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三个城市的要求基本一致,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同时,三地适用与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

  •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如何划分?


当前,各地对于区分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标准并不完全一致,大多是根据住宅小区的建筑容积率、单套建筑面积、实际成交价格等条件进行划分。一般来说:

  • 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的,是普通住宅;


  • 而非普通住宅一般具有更高的建设标准、更大的面积、更豪华的装修,具备居住、商业等不同的用途,比如别墅、高端公寓、花园洋房等,面积普遍都是在140平方米以上。


由于有了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区分,所以以往购房者在购房时,会在土地增值税、契税、贷款利率等方面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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