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用足用活编制资源
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动态增加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数量。
各地要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原则,摸清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编制特别是空编情况,用好空余编制,重点向薄弱专科和优秀技术人才倾斜。
参照《湖北省省直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细则》(鄂编办发〔2022〕15号)精神,建立各地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周转池,对急需引进的紧缺和薄弱专科高水平人才给予倾斜支持,稳定和吸引高水平医学人才。
(六)提高薄弱专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落实“两个允许”,坚持“医疗、医保、医药”协同改革,加大药品耗材集采工作力度,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腾出的空间,在让利群众的同时,及时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向薄弱专科倾斜
每年可选取10项左右涉薄弱专科的项目进行专项调整,拓宽薪酬来源渠道。
完善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办法,结合实际向人民群众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薄弱专业倾斜,符合条件的可参考人才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薄弱专科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所需总量在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或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不计入总量核定基数。
落实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政策,医保结余留用资金重点向薄弱专科医务人员倾斜。努力使综合性医院薄弱专科医务人员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医院医师薪酬平均水平。
(七)增强薄弱专科职业吸引力
各地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医疗机构薄弱专科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比例,对作出突出贡献、符合条件的薄弱专科医务人员,在岗位晋升时优先考虑。
优化薄弱专科医务人员职称评审标准,突出工作实绩评价,分层级对论文、科研提出相应要求,其中县级及以下不作硬性规定;
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薄弱专科的远程医疗活动,@雪狐狸 视同下基层帮扶,与职称晋升挂钩;对长期在临床一线和艰苦岗位工作的薄弱专科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审中优先推荐。
鼓励薄弱专科医务人员开展科研活动,优化薄弱专科领域科研成果收益分配机制,对成果完成人和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可按转化收益70%以上给予奖励。
深入挖掘、宣传薄弱专科医务人员先进典型事迹,积极推荐优秀薄弱专科医务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先进表彰并落实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