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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条件
船员相关证书需合格有效。持有客船特殊培训合格证优先,如未持有客船特殊培训合格证的需自费考取,客船培训期间没有工资,证书消限期间享受包干工资30%待遇,最低服务期不少于5年。
三、用工形式
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四、工资待遇
应聘人员经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具体工资待遇如下:
税前工资1.5万元/月(含单位、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月休2天,年龄55周岁(含)以下。
上述税前工资=80%基础工资+20%考核工资,均为包干,不再享受公司其他福利、奖金待遇等。已取得船员相关证书且考核合格录用的人员(同工同酬)。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信息
本公告发布在莆田市城厢区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二)发布公告有效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15日。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1.报名随带资料:
(1)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需附两张近期二寸彩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船员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其他资料(如个人获奖情况、职称证书等)。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下午5:00止。
3.报名地点:秀屿区埭头镇石城村石南轮渡南码头办公室。联系人:谢女士,咨询电话:0594-5252206,13559804051。
六、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船员健康证、船员服务簿等相关证书。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综合素养及工作技能等,由公司组织或聘请相关专家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人员聘用
(一)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需进行体检,由本人自行承担体检费用。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报告必须为县(区)级及以上医院出具。面试通过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的三天内进行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没有提供体检报告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侧重于是否有不良记录、无犯罪证明。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莆田市城厢区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莆田市城厢区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莆田市秀屿区石南轮渡有限公司工作。
九、其他事项
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已上岗的,由用工单位退回派遣公司,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不服从安排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