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招聘人才!

职场   2024-11-26 07:01   上海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简称“中国海仲”,英文简称CMAC)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决定,于1959年1月22日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内设立的,唯一以解决海事海商、交通物流争议为特色并涵盖其他所有商事争议的全国性、国际化仲裁机构。
海仲委位于北京,设有上海总部,在天津、重庆、深圳、舟山、海口、大连、青岛、厦门设有分会/仲裁中心,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有香港仲裁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招聘工作有关政策规定,2024年度我单位面向已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高校毕业生(含留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北京总会监督协调处案件经办人(办案秘书)2名(工作地点:北京)。

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硕士研究生不超过 35 周岁(1988 年 10月 31 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人员在中国贸促会各机关部门、直属单位、驻外代表处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海仲委综合处报告)。
三、招聘范围
案件经办人(办案秘书)工作岗位招聘对象为:需获得相应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含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已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民商法、海商法、国际商法、国际经济法专业方向优先,具备2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外语类专业(英语、法语、德语、俄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备法律专业知识,以及2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需服从组织安排,能够随时到中国贸促会驻外代表处工作,或者海仲委分会/仲裁中心工作。非外语类专业应聘者需大学英语六级425 分及以上,或雅思6. 5 分及以上,或新托福95 分及以上)或外语类专业应聘者需具备相应的外语专业水平(俄语专业四级、法语专业四级、德语专业四级、英语专业八级)。能够使用英文或其他一门外语(俄语、法语、德语)独立开展工作。
四、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总会招聘涉及 1 个岗位,计划招聘 2 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海仲委2024年度社会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1)。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4月更新)、《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年)。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名应聘人员按岗位信息表中具体要求,将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 2)及有关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海仲委秘书局综合处。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 2024 年11 月26日至 2024 年12月25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海仲委秘书局综合处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方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达到5: 1 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应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笔试前在海仲委官网( www.cmac.org.cn )公布。
(三)基础笔试
基础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 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由海仲委秘书局综合处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基础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按照5: 1 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在海仲委单位官网上公布。参加基础笔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5: 1 的,按实际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由海仲委秘书局综合处通知面试人选。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等原因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前,海仲委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海仲委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五)考生分数合成原则
基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 、50% 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 3:1 的,报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所有参试人员的平均得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列为考察对象的考生由海仲委秘书局综合处组织前往当地国家公务员招考指定体检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秘书局综合处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品行不端的,决不予聘用。考察组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学校、单位,强化所在学校、单位党组织把关作用,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关注考察人选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心理素质、健康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报考动机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者在体检、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 等 , 择 优 确 定 拟 聘 用 人 员 , 并 在 海 仲 委官 网(www.cmac.org.cn)进行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海仲委秘书局综合处可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联系应聘人员,通知有关事项、核实相关情况,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3.报名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各项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4.在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请及时与海仲委秘书局综合处沟通,以免影响招聘工作的正常进行。
监督举报电话:010-82217903
本招聘公告由海仲委秘书局综合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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