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退改革后退休业务办理流程

政务   2024-12-27 18:21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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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退改革后退休业务办理流程

一、退休业务申请及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向养老保险行政部门提出退休预审申请。

2.行政部门依据参保人员档案及退休审核要件,确定退休资格及可选择的退休时间范围。

3.行政预审通过后,参保单位或参保人需提前1—3个月再次登录公共服务平台,通过“退休时间确认(单位)”或“退休时间确认(个人)”选择并确定具体退休时间,下载退休时间确认申请书,本人签字后上传,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提交。

4.经办机构在参保单位或参保人选择的退休月份为其办理退休待遇核定业务。

二、温馨提示:

1.无档案、非退役军人、无视同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直接选择退休时间并申领待遇,无需行政预审。

2.参保人员选择退休时间时需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不能办理退休时间确认。

3.办理“退休时间确认”时,具体退休时间不能选择当前月度之前的时间,只能从申请月度至预审认定的最晚退休月度间选择,提醒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按照自愿延迟退休政策,提前申请并确认退休时间。及时缴纳社保费至选定退休月度,避免影响待遇核定。

4.按照国家政策,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参保人员不能申请弹性延迟退休。

来源: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编辑:王奕涵

审核:李明会

监审:庄冀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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