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温鹿退役军人发〔2024〕8号),事关鹿城区战友们今后可领取的抚恤补助金标准!
通知提到。一是2023年已按照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提高部分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部分的不再调整,低于国家增加标准部分的,按照国家增加标准补足。二是提高部分补发时间。
二、补助标准
具体补助标附件。鹿城区此次提标后的标准具体是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每年可领23478元,每人每月就是1956.5元,标准是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两参人员每人每年可领12480元,每人每月就是1040元,标准是从2023年8月1日起执行的。
可以看到,不管是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还是两参军人,具体补助标准都是高于事务部下达的抚恤补助的。通知提到,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在鹿城区2023年标准基础上,按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提标标准提高的;两参军人是在鹿城区2022年标准的基础上,按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提标标准提高的。
《退役军人保障法》中明确提到的“退役军人保障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随着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战友们的抚恤补助标准也会相应提高。希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抚恤补助标准上发力,让战友们的抚恤补助标准大涨。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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