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海东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魏成玉(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西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魏成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西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7年至2021年,被告人魏成玉利用担任西宁市大通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便利,在承揽项目、项目合作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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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海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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