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售粮客户:
自2024年11月11日起,会昌县粮油收储公司粮食储备库开库收购2024年产中晚籼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购品种:2024年产中晚籼稻。
二、收购时间:自2024年11月11日起,直至完成上级下达的地方储备粮收购计划任务止。
三、收购价格:每百斤到库价134元,随市场变化调整价格,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四、收购库点:会昌县粮食储备库(会昌县文武坝镇勤建村楼台岽、会昌县上善医院旁)。联系电话:13970705212(赖先生)13263062235(王先生)。
五、质量要求:稻谷色泽气味正常,出糙率≥75%;水分≤13.5%;杂质≤1.0%;脂肪酸值(KOH/干基)<20mg/100g;镉≤0.2mg/kg;其他各项指标均应符合国标三等及以上要求,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水分超标的,增减量按国粮标〔2024〕198号文件执行。除杂后杂质由送粮者自行带回。对于食品安全指标达不到要求的,按《会昌县不合格粮食临时收购处置实施细则(试行)》(会府办发〔2024〕58号)文件规定处理,销售方对快速筛查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在双方人员共同见证下再次扦样和检测筛查,销售方对再次扦样快速筛查结果仍有异议的,以具备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结果为准,发生的检验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1.粮款结算:售粮户需提供银行卡号、身份证号及手机号码,粮食检验合格入库后通过网银支付。2.对县域内种粮主体及收购本地粮食的经营者,在售粮运输距离10公里(含)以上的可享受粮食收购运输补贴,粮食收购运输补贴按照“自主申报、村级初核、乡(镇)审核、县级抽检”程序申报,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核定的补贴金额直接发放。补贴标准详见《关于做好2024年粮食收购运输补贴工作的通知》(会农字〔2024〕34号)。3.严禁交售泥谷、芽粮、陈粮等不合格稻谷,如发现以陈顶新、掺杂使假等情况,一律退回。4.各售粮户的运粮车辆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的规定,运粮车辆进库时,须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依次登记排队,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凭登记排号顺序进行验质检斤和入仓操作,避免发生车辆占道及库内交通堵塞。5.车辆进入库区,随车所有人员不得携带烟火、不乱丢垃圾。如有在库区内粮车(在过磅称重后至回皮重前期间)水箱擅自放水、禁烟区内吸烟等不良行为,将予以严厉处罚。
七、收购监督中晚籼稻收购工作由会昌县农业农村局(粮食局)、会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昌县财政局、会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昌县支行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对不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短斤缺两、违规收费、“打白条”或不及时支付售粮款,损害国家利益、坑害损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行为。
举报监督电话:
1.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12325
2.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和全国互联网平台12315
3.会昌县农业农村局(粮食局)5622137
4.会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622265
5.会昌县财政局5622461
6.会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623959
7.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昌县支行5628016
会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7日
来源:会昌县农业农村局
法律顾问:李群英律师 159 7012 3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