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才取得了驾驶证
10月份就酒驾被查
还处于实习期的驾驶证不得不被注销
然而,这一切的起因
竟是因为驾驶员认为“气泡酒”不含酒精
“气泡酒”不含酒精???
2024年10月19日凌晨1时35分,安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一大队组织警力在北航路开展夜间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在对贵GFJ9XX号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的驾驶人身上有明显酒味,于是对其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
苏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
42.4mg/100ml
经核查
苏某所持有的C1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2024年4月29日。“我在南马吃宵夜,期间喝了两杯玻璃杯的气泡酒,当时想着气泡酒是没有酒精的,所以就开车回家了。”面对交警的询问,苏某也坦言了自己“酒驾的原因”,也是正因为苏某这种错误的认识,让其失去了到手仅147天的驾驶证。
依法处罚
最终,交警依法对苏某酒驾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又因其驾驶证在实习期期间被一次性记满12分,被依法注销。
什么是驾驶证实习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ND
驾照可以重考
生命不能重来
交警再次提醒广大群众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饮酒后请远离方向盘
坚决杜绝酒后驾驶
请牢记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来 源:贵州交警
策划编辑:杨绍涛
本期复审:杨修宇
编务终审:王锐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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