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经抽血检验,翟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6.77mg/100ml,属于醉酒后机动车。
进一步核查发现,翟某某正在考取驾驶证,目前已经通过了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只要通过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就可以拿到驾驶证了。此次无证、醉驾,翟某某之前的考试全都白费。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等待翟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