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
蒙城警方
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
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坚持做到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目前
全县区域内
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是极具危险性的爆炸物品
非法储存或经营
将会对公共安全和居民生活
构成严重威胁
临近过年
特别要警惕
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
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蒙城广播电视台(蒙城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蒙城警方
责任编辑:管星星
编审:张 花|审核:张治国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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