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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工作已开始,现就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息与本金偿还
(一)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如需在校期间提前还款,请于毕业当年8月15日之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申请提前还款。
(二)自您毕业(或结业)当年起,开始自己偿还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三)自您毕业(或结业)第六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若您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四)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二、助学贷款还款方式及还款流程
(一)还款方式
1.手机登录云闪付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进行还款;
2.使用支付宝代理结算的同学,可以在支付宝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使用主动还款功能,或电脑登录网页版支付宝,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
3.使用指定商业银行代理结算的同学,可以在商业银行官方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使用主动还款功能。
4.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刷POS机还款。(注意:可刷卡、可微信支付)
(二)正常还款
1.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 https://sls.cdb.com.cn,查询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或注册手机号,如果忘记密码可拨打95593重置。
2.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足额还款。
(三)提前还款
1.可以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还款。
2.申请提前还款的(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1至10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请于当月20日前还款。
●1至9月、12月,每月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请于次月20日前还款。
●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请于12月20日前还款。
3.提前还款时如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提前还款无效不会影响征信记录。
4.通过提前还款偿还部分本金后,剩余本金仍需在剩余借款期限内等额分期偿还,本金偿还日不变。您可在该偿还日前登录“在线系统”查询变更后的还款计划。
(四)逾期还款
1.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2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具体金额可在每月1日至19日(除11月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
2.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三、还款查询
电脑登录“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查询。助学贷款偿还后,于次月20日之后用电脑登录“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查询还款情况。
四、咨询方式
(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查询了解相关还款政策和信息。
(二)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
中卫市教育局电话: 0955-7028679
五、相关链接
云闪付APP还款操作指南链接:(https://kdocs.cn/l/cuEMxIrhkCHg)。
中卫市教育局
2024年9月24日
供稿:规划财务科 李晶
审核:冯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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