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三亚市公安局持续加大对瓶装液化石油气“黑窝点”“黑气瓶”打击力度,有力保障辖区安全生产秩序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3年4月28日18时许,吉阳分局大东海派出所联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吉阳分局治安大队、吉阳区综合执法局及住建局在辖区开展治安隐患清查时,发现一处废弃幼儿园内有人在装卸液化气罐。
经现场调查,民警发现该“窝点”无经营许可证,属于无证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并依法对该“黑窝点”进行取缔,现场暂扣非法储存的液化石油气各类钢瓶95瓶(其中装有液化石油气钢瓶34瓶),电子秤2把,倒气枪3把,运输车辆1辆,抓获负责装卸煤气罐、倒装煤气及运送煤气的违法行为人王某昌、梁某林。
经查,该窝点经营资金流水11万余元,窝点实际负责人为黄某喜,5月31日,迫于警方压力,犯罪嫌疑人黄某喜主动到大东海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黄某喜(男,33岁)如实供述其非法经营的犯罪事实。经讯问,违法行为人王某昌(男,34岁)、梁某林(男,24岁)均如实陈述其非法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违法行为。
吉阳分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黄某喜刑事拘留,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昌、梁某林处以行政拘留15日。
2024年1月24日22时许,天涯分局育才派出所联合育才交警中队在育才生态区立才居二队开展设卡盘查时,查获一辆号牌为琼B***50满装液化气罐的货车,车上装有50公斤装大罐液化气54瓶和6个15公斤装空瓶,民警依法将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驾驶人杨某传唤回育才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驾驶人员杨某未取得液化天然气运输许可证。2024年1月24日12时许,违法行为人赵某辉告知赵某斌联系杨某,让杨某驾驶货车前往万宁市某加气站给液化气罐加气,加气完成后拉回立才居存放,并许诺给予杨某1000元的报酬。杨某按照约定在万宁市某加气站对液化气罐加气,在返回立才居二队路段时,被育才派出所民警查获。随后,民警依法将赵某辉、赵某斌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天涯分局分别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对赵某辉、赵某斌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2024年4月9日,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凤凰派出所民警在天涯区羊西一路附近查获一辆装有液化气罐的厢式货车。经查,驾驶人李某超未取得运输危险物质资质,天涯分局依法对李某超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2024年4月17日,该案件被立为非法经营案,2024年9月20日,同案犯罪嫌疑人吉某某被依法传唤。目前,李某超、吉某某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来源:三亚警方
编辑:丁韵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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