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预防和制止商家诱导游客购物等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1月7日,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旅游购物场所管理者、经营单位发布告诫书。
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旅游购物市场经营秩序。
各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应当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通过遮挡计价单位、设置混乱标价签、使用模糊不清表述等方式影响明码标价。价格变动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不标示或者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开展促销活动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促销人员不得以假冒“富二代”等形式诱导消费者,不得含有“最好”“最佳”“国家级”等绝对化用语。
经营旅游产品应当建立完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如实记录进货检查验收情况,不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各购物场所管理者要行使好管理责任,健全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主动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消费者的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鼓励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赔偿先付、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等。
各旅游在线购物平台要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意识,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加强对价格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
不得有法律法规政策禁止的其他违法行为。
各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对告诫后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从重从快严肃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对社会影响恶劣、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来源:乐山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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