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干部的大靠山

时事   2024-09-13 10:40   北京  


   

近日,河南公开通报六起惩治诬告陷害典型案例,山东、上海等多地召开不实举报澄清正名会议,一系列举措,彰显出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的鲜明导向,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注入了强劲动力

检举控告,是干部群众行使监督权的关键手段,亦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证据线索的重要途径。在当前 “逢信必查” 的原则之下,纪检监察机关对 “问题干部” 的相关线索深入挖掘、彻查到底,形成了强大震慑力。同时需要正视的是,在一些地方,检举控告成了个别心术不正之人谋取私利的“武器”,有的利用诬告手段打击报复,有的通过诬告向相关单位施压要挟,还有的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不实信息大泼脏水。这些“莫须有”的罪名,严重损害干部的名誉和尊严,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给其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包袱,甚至滋生“多干多错、不干不错”等错误认识
“花上八毛钱,折腾你一年”,这类不良状况之所以出现,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自证清白的过程十分繁琐。事实上,对于很多“身正不怕影子斜”的基层干部来说,在“放大镜”“聚光灯”下工作已是常态,也免不了面对流言蜚语。但很多时候,有人打个匿名举报电话“告黑状”,干部任用程序就可能暂停,有的甚至耗费几年之久,这种处理方式必然会引发干部思想困惑,阻碍事业发展。
好干部打铁还需自身硬,也离不开组织部门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完善监管制度。尤其诬告本身就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是政治问题,也应该从违反政治纪律的高度回击。近年来,从通报“澄清对党员干部的诬告错告”典型案例,到对诬告行为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从中央出台文件法规设专章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作出规定,到各地结合实际建立涉嫌诬告件5日内快速研判制度……一手抓追究诬告者的责任,一手抓及时正名澄清,不让行得正、坐得端的党员干部“背黑锅”,才能起到“用好一个人,激励一大片”的效果。
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为创新者鼓劲,除了要严打诬告陷害之外,还需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在任务繁杂的第一线,在改革创业的深水区,干部越是敢为,就越容易触碰既有规则的盲区,也就难免“磕碗碰盘”。对此,各级组织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分清为公与为私、无禁与严禁、无心与有意,进而更好保护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用制度为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党员干部吃下“定心丸”,充分激发他们工作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为清白、担当、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撑起一片蓝天,千帆竞发的干事创业氛围必将更加浓厚。

(撰文:鲍南)

责编:陈钇彤 审核:闫 华


来源:长安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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