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广泛普及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广大市民和驾驶员知法、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今天上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人保财险蕉岭支公司在碧桂园湿地公园开展“文明交通,携手共创”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倡导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展板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同时通过真实的交通违法行为案例,提醒大家要摒弃交通陋习,远离交通事故伤害,养成文明出行、守法出行的良好交通习惯。
大家对交通安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纷纷表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文明、守法、合格的交通参与者。
要注意左侧右面、红绿灯、以及行驶的车辆。驾驶员骑车要戴好头盔。蕉岭县交通安全氛围是比较好的,各方面都还可以,像在人行道,行驶的车辆都会礼让行人。
宣传到公园、人群比较集中的地方,老百姓看了就有益处,交警出来宣传是有好处的。大家骑单车、行走靠右行,过红灯的时候要看清楚,千万不要只顾自己过马路,安全第一,不要大摇大摆走在路中间。
据了解,开展此次宣传活动,目的是向广大群众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下一步,交警部门表示将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重点交通违法整治,为全县人民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内勤中队副中队长 吴春伟:
主要通过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特别是机动车驾驶员,要更加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接下来我们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巡逻、实时监控,通过科技手段加强对闯红灯、酒后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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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于 涛 李宗庭(见习)
摄像:丘颂凯
编辑:梁羽彤(实习)
编审:钟琳瑜
终审:黄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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