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关于开展巡游出租汽车
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
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绥化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出租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绥化市出租汽车市场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方案》、《整治出租车乱涨价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切实规范出租车行业经营行为,提升出租车行业服务和管理水平,庆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决定在我县城区内对出租汽车客运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 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 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三) 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
(四) 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五) 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六) 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七) 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八) 在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
(九) 转让、倒卖、伪造巡游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
二、整治措施
本次行动由庆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实施,对乘客举报投诉属实及查处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采取公开曝光、通报约谈、行政处罚、停业学习整顿等处罚措施。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如存在拒绝或逃避执法监管,暴力抗法、阻扰执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屡查屡犯、屡罚不改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将按照法律法规上线处罚。并列入执法重点监管名单。被列入执法重点监管名单的驾驶员,如情节严重的将清除出租车行业队伍。
三、线索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对巡游出租汽车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455-4347230。举报线索应客观真实并提供有效证据。(如提供时间、地方、车牌号码等信息,以及必要的视频、照片、微信支付记录等有效证据。)
请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规范经营、文明服务,主动提升安全意识、守法意识、文明意识,全力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共同打造安全、便捷、优质的公共交通秩序。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