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食品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的规定,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和味精能够免除标示保质期。“免除”即不强制要求标示,意味着生产上述食品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标示保质期。
为什么这几类食品可免除标示保质期?
这是由这几类食品本身的特性决定的,这几类食品的保质期很长。正常情况下,从产品生产到销售,再到消费者食用完毕,整个过程时间都远远小于产品的保质期。
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饮料酒中的高浓度酒精和食醋中的醋酸具备天然的防腐功能,能够有效抑制微生物生长与繁殖,从而使这两类食品的保质期相对比较长。
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和味精的化学性质相对稳定,不易出现变质或者腐败的情况。例如,氯化钠作为食盐的主要成分,本身具有极为稳定的化学性质,这使得食盐的保质期相对较长。固态食糖类和味精同样因为自身化学性质稳定的缘故,能够在一定的时间段内维持原有的品质与风味。
食品保质期与贮存条件有何关联?
免除标示保质期不代表可以长期存放并食用。因为保质期由两个因素构成,一是贮存条件,二是期限,二者紧密相关,不可分割。如果产品的贮存条件不符合要求,那么,保质期很可能会缩短,甚至丧失安全性保障。
以食醋为例,尽管合格的食醋无需额外添加防腐剂,但在普通家庭的存放环境下,随着温度等条件的改变,其产品质量也会出现下降的情况。当食醋出现变得浑浊、产生异味等现象时,就不再适宜食用了。
食盐也是如此。实际上,不少食盐除了氯化钠,还含有碘化钾。如果长期受到光照、风吹以及受热等因素的影响,其中的碘元素就会挥发,进而降低食盐中的碘含量,影响人体对碘的摄入。所以,正确的食盐存放方式应当是将其放置在加盖的、不透明的密封容器之中,并且要远离灶台,防止受到高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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