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宜昌一地禁鞭范围→

时事   2025-01-12 15:58   湖北  


禁鞭
禁的是危险,护的是平安
当阳市公安局发布“禁鞭令”
今年涉及当阳这些区域↓



禁放区


下列区域、场所,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当阳城区及周边区域。具体区域为:玉阳街道熊家山社区、东门楼社区、子龙路社区、太子桥社区、南门垱社区、广家洲社区、付家岗社区、香榭里社区、东群村、新民村、长坂村、北门村、三里港村、望城村、和平村,玉泉街道娘娘庙社区、合意村、玉泉村、子龙村、雄风村、关陵庙村、岩屋庙村,坝陵街道坝陵桥社区、锦屏山社区、坝陵村、群力村、何畈村、国河村,王店镇木店村;

(二)各镇人民政府所在集镇规划区域,按照当阳市政府批准的规划区域确定;

(三)文物保护单位; 

(四)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五)集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六)重要军事设施及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七)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疗养院、殡仪馆(火葬场)、教学、科研、生产等场所; 

(八)草地、林地等重点防火区; 

(九)风景名胜区、重点消防单位;

(十)人员聚集场所;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的地点。

根据前款第(三)至(十一)项规定列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及其周边地带的合理范围,由产权单位或使用管理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规范的禁放标志。




违规处罚


(一)由公安机关依法收缴其规定品种之外的烟花爆竹并予以警告;

(二)情节严重的,对燃放单位并处500元罚款,对燃放个人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凡触犯刑律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不能随便燃放

也不能随便就销售

必须有证!

同时禁止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

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春节期间,各镇人民政府所在集镇的烟花爆竹销售者可持应急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规定的区域和时段内销售烟花爆竹。烟花爆竹销售者应按规定进行储存和运输,并积极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来源:雄风当阳、当阳市公安局
 编辑:简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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