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中山市医保局发出重要提醒:想要变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类型的市民,请务必在11月25日前完成变更操作,否则将错过本年度调整机会,需等待整整一年。
什么情况可以变更参保类型?
具体如何操作?
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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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参保类型适用对象
● 第一类:用人单位职工
● 第二类:灵活就业人员
● 第三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已办理按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
变更参保类型时间
每年11月1日-11月25日
温馨提示
编辑:王欣琳
二审:魏静文
三审:查九星
素材来源:中山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