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蓉易托”发布社区托育团体标准《社区托育机构建设与服务规范》
文摘
2024-11-05 18:54
上海
2024年11月5日,成都市托育服务行业协会发布《社区托育机构建设与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并于2024年11月6日正式实施。2022年起,成都市在全国率先推行建立社区托育城市品牌“蓉易托”,探索城市社区嵌入式托育机构的发展道路。原中共成都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现中共成都市委社会工作部)会同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文倡导建设“蓉易托”社区智慧托育中心,提出整合利用城市“金角银边”和社区闲置空间,推进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与改造,重点依托社区综合体和闲置低效国有资产,在“家门口”为群众提供便捷、安全、优质的普惠托育服务。把社区托育服务作为兜底性的公共服务纳入“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和“15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2022年-2024年间,成都市托育协会在国家、四川省、成都市等各级层面的托育服务政策指导下,按照“蓉易托社区智慧托育中心”建设要求,联合蓉易托标杆企业“蓉宝宝”,集合托育管理及社区治理专家在以四川天府新区为试点区内孵化社区托育六大场景模型,为全市“蓉易托”建设方提供多场景模式样板,编制发布团体标准《社区托育机构建设与服务规范》。T/CDTYFW 1-2024《社区托育机构建设与服务规范》,于2024年11月5日发布,2024年11月6日正式实施。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市双职工家庭增多、生活节奏加快,许多家庭难以兼顾工作与育儿。此外,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祖辈照料能力有限,也使得家庭对托育服务的需求更加迫切。政府为解决幼托资源不足、推动社会福利服务均等化,积极出台政策支持社区托育机构的建设,以满足婴幼儿家庭多样化的育儿需求,同时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支持的公平化和高质量。国家政策层面,中共中央、国务院实施《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文件指出“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研究编制‘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专项规划”,扩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规范家庭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省级政策层面,为大力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四川省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推动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此外,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四川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为托育行业提供了政策性支持,为托育机构运营减重增效。在此基础上,成都市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出台了一系列关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例如成都市卫健委发布的《成都市托育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南(试行)》《成都市家庭婴幼儿照护指南(试行)》等。在托育机构规范化管理方面,成都市卫健委出台了《成都市托育机构备案办事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和要求,加大对托育机构的监管力度。此外,成都市发布《关于试点建设“蓉易托”社区智慧托育中心的实施意见》,因地制宜孵化出多个“蓉易托”社区智慧托育中心,与《成都市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形成组合拳,打造成都市城市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品牌,为成都市托育服务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聚集了各方力量。规定了社区托育机构的建设要求、服务内容、收费管理、质量评价。适用于成都市辖区内的社区嵌入式托育机构(“蓉易托”)开展建设与服务工作。本标准在社区托育机构的服务场地、工作人员、设施设备、安全与应急管理、卫生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为社区托育机构解决选址、场地运营、人员管理、安全与卫生等难点问题提供了指导。本标准在婴幼儿照护服务、早期发展服务、家园协作等方面提出了社区托育机构的核心服务内容,积极推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和属地共建工作。本标准根据成都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管理相关要求,提出了普惠收费标准,并提出了协议签订要求,突出社区托育机构的普惠性。本标准立足于行业协会、社区托育机构、街道或社区的角度,为社区托育服务行业完善服务质量评价机制提供了参考。本标准是在国家、四川省、成都市等有关政策指引下,对社区托育机构建设与服务工作进行规范。JGJ 39《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WS/T 821《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DB5101/T 12《城市幼儿园后勤管理规范》等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均为本标准提供了指导。然而,目前国家、四川省、成都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标准,并未专门对“社区托育机构”提出相关要求,本标准填补了社区托育机构相关标准的空白。标准一经发布实施,将进一步给成都市辖区内的社区嵌入式托育机构(“蓉易托”)主体提供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指导,对提升标准化意识,和各主体高质量开展“蓉易托”服务具备积极意义。来源:本文源于成都市托育服务行业协会,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