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87号)精神和我办公益性岗位实际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我办人才队伍建设,补齐公益性岗位空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改善公益性岗位队伍结构,提高综合素质,现面向社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西藏自治区户籍;
(二)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专业不限,计算机、文秘、新闻学专业优秀毕业生优先考虑;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政治立场坚定;
(六)服从工作安排;
(七)服务期限不得少于2年;
(八)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九)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十)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接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西藏政法”“雪域天路卫士”等公众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报名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11月14日至11月21日18:00前。
2.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政审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公益性岗位招录表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除招录表外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进行报名。报考者不得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资料。
3.报名地点: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拉萨市柳梧新区通站路1号)
4.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按照招聘方案执行。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组织实施,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一楼大厅公示栏处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经查实不符合招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四、福利待遇
(一)岗位补贴:2730元/月(基本工资),及其他工资补贴;
(二)保险:按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其它福利:享有餐补、工会福利及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其它事项
(一)有意应聘者请诚信报名,如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参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未尽事宜,请向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咨询,咨询人:刘志超,0891-6384696,15692606521。
附件: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公益性岗位招录表
区党委政法委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
附件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公益性岗位招录表
填表说明:本登记表请报名人员逐项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视作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