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寒假之旅即将开启,首先祝同学们假期愉快,新年快乐!文明是城市的名片,假期中,请家长和同学们以实际行动争做文明交通出行践行者,警家携手涵育文明交通理念,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在此,将一些道路交通安全出行提示分享给各位家长和同学们。
◎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家长应监督孩子“足龄”再骑行相应车辆。达到年龄标准的学生,在骑行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时,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骑行非机动车出行时,要在非机动车道或靠右侧路边行驶,不闯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双手离把,不与机动车并行,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更不要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扶身并行、互相追逐以免发生危险。在骑行过程中,要注意礼让行人,保障通行安全。
◎步行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要集中注意力,不要听音乐、低头玩手机、玩游戏、看书或者做其他分散注意力的事情,且不得穿越、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低龄儿童过马路时,家长应时刻让孩子处于自己的保护之下,在没有过街设施或人行横道的路口,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不能够上道路通行,请家长以身作则并监督孩子,避免在道路上滑行、玩耍而发生危险。此外如遇降雪天气,步行经过路幅较宽且“分段”设有行人信号灯的路口,应严格遵守信号灯指示通行。
文明交通,携手共创。请各位家长、同学在出行过程中践行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让我们共同努力,不断汇聚文明交通正能量,一路安全“童”行。
202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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