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扛起为基层减负的政治责任

文摘   2024-12-26 23:59   新疆  

坚定扛起为基层减负的政治责任

张海波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制定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传递出“必须减”的鲜明态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对“怎么减”作出具体规定。组织部门作为党委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责,要坚定扛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政治责任,激励广大基层干部真抓实干、担当尽责、务实作为。
鲜明“必须减”的政治立场。基层减负承载着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期待,组织部门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形式主义,不折不扣地推动基层减负。以打造“服务型”机关和过硬组织部门为契机,明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讲话精神列入部务会专题学习、组工大讲堂等重要内容,确保广大组工干部在思想上树牢“一盘棋”、行动上打好“组合拳”。突出将各级单位“一把手”、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作为重点,结合年度培训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引导关键少数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主题党日”专题学、培训研讨系统学、专家辅导深入学、组织生活常态学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多在实效上用功,不断增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思想自觉。
优化“怎么减”的方法路径。基层减负不是简单的“一刀切”“一锅端”,要找准“负”在何处。要坚持从基层实际出发,准确把握“数量与质量”“负担与落实”“压力与动力”的辨证关系,积极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要持续规范基层事项权责清单、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要坚持从职责任务上优化考核指标设置,健全完善综合性考核评价体系,统筹制定考核方案,明确将考核内容与责任分工对等设置,注重从总量控制和计划管理抓起,取消不合理的考核事项,避免重复考、多头考的问题。要从严落实“上级机关、单位原则上不得从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规定,全方位做好资源、服务、管理下移至基层各项工作。要坚持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与常态化开展“躺平式”干部集中整治同步推进。
建立“常态减”的制度机制。为基层减负不仅要对表面问题立行立改,更要久久为功纠治内在顽疾。要认真对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将其与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管理、人才引育等工作紧密结合,推动各级党组织深刻查摆和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列清单定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经常开展“回头看”,修正错误,改进提高。要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纳入党组织书记述职考评重要内容,建立系统性、延续性综合考评机制,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发扬“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克服急功近利、政绩冲动。要推进基层减负效果监督问效常态化,以核查是否减少非必要事务、证明、责任状、报表等作为重点内容,通过主动下沉一线走访调研、集体座谈等方式,找准减负不力、基层干部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对顶风违规的予以追责问责,确保基层减负落到实处。(作者系新疆新和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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