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演出规模,加强演出力量,红色文化产业管理中心红色艺术团现面向社会招聘演职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收名额及条件
共招聘演职人员8名,其中男5名,女3名。
1.年龄:18-25周岁;
2.热爱演艺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高:男168cm以上,女165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才艺条件;
4.具有艺术院校舞蹈、声乐、播音主持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5.有相关演艺工作经历,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到该岗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予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30日
(二)报名地点:红色文化产业管理中心办公室(汉唐街办公楼403)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张,考生现场填写《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报考人员统一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核聘录方式
本次招聘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
(一)面试内容及方式
招聘演职人员的面试分为才艺展示(唱歌、舞蹈、曲艺为主,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问题答辩(现场提问答辩)、普通话测试(现场抽题诵读短文)三个环节,其中才艺展示成绩占70%,问题答辩成绩占15%,普通话测试占15%。
(二)面试时间:2024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地点:红色艺术团排练厅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出拟录取人员名单后,统一组织体检。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与红色文化产业管理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待遇参照全省最低岗位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定级后根据红色艺术团现行岗位等级标准发放演艺等级补助工资。
六、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