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月21日作出的“沧市监处罚〔2024〕ZZ04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州一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在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违法广告,被罚款20万元。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7月16日在其公司“嘉禾一方花园”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嘉禾一方17#18#雅境阔居,全程热销中!”为主题的运营宣传广告,内容为嘉禾一方,地上地下双入户大堂,以舒适出门、归家的心安,献礼生活每处仪式感,生活更显优雅尊贵,广告用语下面为“入户大堂”实拍图,其含义是地上地下 有入户大堂并进行装修,给住户仪式感和优雅尊贵感。当事人开发的17#18#楼盘,在小区的最北面,现已验收交房。实际户型设计负一层是下跃式,即一楼和负一层为跃层式住户,一楼实际为“阶梯”式入户大堂并进行了装修,广告宣传所附“实拍图”为“平铺”式入户大堂,与“实拍图”入户大堂不符:其负一层不能实现广告宣传的入户大堂,因负一层住宅与负一层车位区有高差不在同一层面上,由负一层车库归家通道进入到17#18#楼主楼负二层后,到达17#18#楼主楼负二层电梯厅,与“实拍图”入户大堂不符。当事人对电子证据信息文书及电子固证报告签字确认后,于2024年5月8日删除了该广告宣传,截止删除时点击浏览量1021次。因广告宣传由该公司制作并在其公司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