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要求,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江西省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现将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补贴流程和其他事项公告如下:
有改造意愿的老年人或其亲属向拟改造房屋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改造申请表、改造承诺书(附后);
2.身份证复印件;
3.拟改造住房的房产证明。(非老年人本人房产的还需提交共同居住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
困难老年人和社会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均实行依申请补贴,先到先得,用完为止。县级民政部门根据老年人提交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支持改造对象名单。10月20日前公示第一批改造对象名单,如还有任务数未完成,每隔5天分批公示直至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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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萍乡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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