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正式启动,上栗有需求的家庭请速申请!!!

民生   2024-09-21 09:32   江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要求,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江西省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现将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补贴流程和其他事项公告如下:


01
适老化改造的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居住在本市范围内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自愿申请改造,补贴对象分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和其他老年人。
(二)补贴标准。
 1.特殊困难老年人。按照每户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超出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负担,实际改造费用低于3000元的根据实际金额结算。
 2.其他老年人。每户按照实际改造费用的6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
注:以老年人家庭为单位,每户家庭只能申请一次补贴。已享受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政策的家庭不再给予补贴。
02
适老化改造申请流程

有改造意愿的老年人或其亲属向拟改造房屋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改造申请表、改造承诺书(附后);

2.身份证复印件; 

3.拟改造住房的房产证明。(非老年人本人房产的还需提交共同居住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

困难老年人和社会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均实行依申请补贴,先到先得,用完为止。县级民政部门根据老年人提交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支持改造对象名单。10月20日前公示第一批改造对象名单,如还有任务数未完成,每隔5天分批公示直至任务完成。

03
适老化改造实施
老年人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居家环境和实际需要,自主选择改造施工方,根据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见附件)自主选择改造项目和配置物品,自主监督改造施工质量。
适老化改造完工后,由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向街道(乡镇)申请,经县级民政部门组织核实后,按照补贴标准,次月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老年人账户。
04
补贴申请流程
(一)提供竣工材料。适老化改造完工后,老年人家庭及时向已改造房屋所在地街道(乡镇)提供以下材料:
1.改造合同;
2.改造购置物品清单;
3.有效发票、支付凭证;
4.房屋改造前后照片对比图片等。
(二)补贴发放时间。县级民政部门根据核查结果确定实际补贴金额,每月底统计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于次月拨付补贴资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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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萍乡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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