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人代会”提建议】房睿:《关于加强基层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建议》

政务   2025-01-06 21:22   甘肃  

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基层自治组织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基石,其作用日益凸显,但部分基层自治组织仍存在规范化建设不足、治理效能不高的问题,制约着乡村治理水平的提升。具体表现为:基层自治组织自身建设薄弱、资源配置不均衡、自治服务意识不强、服务功能落后、群众参与度不高等,亟待解决。

01


建议提升村(居)民自治意识。通过开展培训、讲座、宣传活动、外出学习等方式,提高村(居)民对基层自治组织的认同感,建立健全信息传递和参与机制,提供多样化的沟通渠道,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决策和管理事务,推动形成村(居)民自治、政府支持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治理格局。

02


建议提升自治组织服务能力。建立健全自治组织的层级结构和职责分工,明确各级组织的权责边界,拓展党群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对基础条件相对较差的村(社区)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满足党团组织日常事务办理、群众办事、办公、接访、会议、教育培训、谈心谈话、宣传展示、图书阅览、群团活动、志愿服务、便民服务、文体活动的开展需求,确保自治组织的规范运行和高效管理。

03


建议提升自治组织的民主化程度。建立健全参与机制和决策程序,通过居民代表制度、公众参与评议制度等,确保居民有平等的参与权和决策权;加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拓宽村民参与渠道,发挥“一约四会”功能作用,建立线上反馈平台,方便村民表达意见和诉求,确保决策过程的公正公平;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对基层自治组织的工作成效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激励基层自治组织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来源丨县区人大

编辑丨吴亚峰

审核丨朱玉婵

投稿丨qysrd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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