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文摘   2025-01-20 20:00   陕西  
    潼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批后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并监督实施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县组织编制完成《潼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4年7月31日获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陕政函〔2024〕112号),现予以公告。

一、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规划范围为县域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国土空间,包含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其中:县域总面积427.35平方公里,中心城区总面积19.70平方公里。规划期为2021-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

二、总体定位和规划目标

    (一)总体定位。依托潼关的资源禀赋、文化特色和发展基础,着力打造陕西“秦、黄”沿线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区、黄河金三角区创新合作先行区、陕西省黄河文明复兴的重要节点。

    (二)规划目标。到2035年,建成生态环境友好、社会服务完善、融入黄河金三角区高度协作发展。国土用途管制全覆盖,县域山水格局得到进一步优化,秦岭、黄河生态功能得到进一步巩固,建成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三、国土空间格局

    (总体格局。遵循自然地理格局、经济发展趋势和主体功能定位,落实规划目标定位和发展战略,协调潼关县开发保护需求,规划构建“一屏一廊两区双城四带”的总体格局。

    ()三条控制线。到2035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6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0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0.6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70万亩以内。

    ()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县域国土空间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6个一级分区,城镇发展区细化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弹性发展区2个二级规划分区,乡村发展区细化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3个二级规划分区。

四、农业空间

    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和农村居民点布局,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引导优质耕地集中连片布局,特色产业优化补充,规划形成“两区、两带、多园”的农业空间格局。

五、生态空间

    针对生态保护和修复需要,围绕陕西“秦、黄”沿线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区,保护生态绿地和湿地资源,规划形成“一屏一廊多线”县域生态安全格局。

六、城镇空间

    统筹城镇发展空间,提升中心城区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以中心城区、重点镇为载体的县域城镇化,构建“双城四带多点”的城镇空间格局。

七、城乡公共服务体系

    规划建立“县一镇一社区(村)”三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到2035年,建设一批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城市便民生活圈,4个镇级公共服务中心,社区基础公共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提升至100%。

八、综合交通体系

    统筹铁路、公路、水运等交通方式协调、集约、融合、一体化发展,实现潼关对外交通“东联西接、北跨南通、突破天堑、拉大骨架”,将潼关打造成为黄河金三角区“三省四市”综合交通枢纽。

九、中心城区空间规划

    (一)城市性质。黄河金三角区交通、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心节点;“岳渎相望、华夏金城”特质的人文生态之城;渭南市东部门户城市。

    (二)城市规模。到203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为6.06万人,规划中心城区范围为19.7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内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679.99公顷。

    (三)空间结构。规划中心城区形成“三区、一带、三廊道的空间结构。

    三区即新城综合服务片区、老城生活片区、城西品质居住生活片区。

    一带即沿310国道(改线)加强对食品产业集聚区、循环产业园等县域重点生产区域的衔接,强化县城的服务功能辐射。

    三廊道即提升205县道及列斜沟道路等级及沿线景观环境条件,以生态运动为主题,形成联系杨震博物馆与县城的生态运动廊道;提升204县道的道路等级和交通安全水平,分离车行和人行交通,加强对沿线景观设施的提升,重点彰显历史文化元素,形成联系古城和县城的历史文化廊道;依托和平大道,完善沿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形成贯穿老城、新城、联系岳渎公园的综合服务廊道

十、规划实施保障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制度保障,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落实县级、镇级党委和政府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多规合一”,强化规划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标准统一、衔接顺畅、纵横交互、安全可靠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动态调整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各类要素。

来源:潼关县自然资源局(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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