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云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征选参与商户的通知

政务   2024-10-15 17:00   山西  

全县各商户: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县组织开展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按照文件要求,本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在全县范围内征选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商户,现将商户申报参与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依法登记注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的商户。经营范围为: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商户和回收电动自行车的商户。

二、申报条件

(一)电动自行车销售商户

1.无不良记录,未被相关政府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违法违规行为;

2.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稳健,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3.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

4.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5.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有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有严格的商品进货质量保障体系,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发现以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不予补贴,明知为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视为骗补;

6.应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区域;

7.与服务平台签订相关协议,对接完成收旧售新等相关业务,为个人用户开具实名发票;

8.同意在本次活动期间同步配套促销优惠措施;

9.严格落实各项资金风险防控措施,做好政策宣传推广,不为个人用户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10.协助消费者完成服务平台上相关信息的登记录入,信息内容不限于回收企业名称、车主姓名、车主身份证号、车主联系电话、旧车辆牌照号码、旧车辆车身编号、新车辆牌照号码、新车辆车身编号、销售发票、产品名称及编码、销售额及补贴额等。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保证信息登记的真实性、有效性。

11.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商户应公示价格,必须公开作出价格承诺,销售价格不应高于政策实施前一个月同款产品的平均价格,活动期间保持价格稳定,接受消费者监督。发现商户利用以旧换新政策,存在先涨价再补贴、虚假折扣、价格承诺不实等行为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补贴资格,按有关规定责令退还补贴、纳入失信黑名单,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回收电动自行车商户

回收电动自行车商户应符合安全生产条件,需具备旧车信息收集比对和安全储运能力,满足消费者旧车回收需求,保证与服务平台的数据更新及时,实现“收旧”与“销新”的数据同步对接。回收商户需做好电动自行车回收、储存、转运、分拣、拆解、报废等环节,形成规范安全的回收拆解链条。

商户自愿参与本次促消费活动,遵守活动规则,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指导,按要求提供活动资料。

三、申报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个体户)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需提供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省级及以上)

4、商户征信报告单;

四、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底,企业需将申报资料报送到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商务股,由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上报市商务局。

五、其他事项

申报商户需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本次促消费活动的资格。

特此通知

地址:左云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左云农商银行六楼)

邮政编码:037100

联系人:何广贵

联系电话:0352—3829605

左云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2024年10月15日

来源 I 左云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编辑 I 符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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