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普通招考类工程博士招生办法。
01
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申请—审核”方式报考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工程博士的考生。
02
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符合《天津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报考非全日制类型专业博士研究生在其研究计划书中,应明确考生目前从事科研工作对所在专业领域科学研究、行业工程技术革新及区域经济发展起到的推动作用,并在已有成果、研究进展及未来研究方向等方面进行阐述。03
招生类别和项目
招生类别:085400 电子信息;085800 能源动力
招生项目:
A-普通类型:面向社会和硕士应届生;
B-项目制:我院在能源动力类别与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国家电网天津电力公司以项目制方式招收攻读工程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以企业与天津大学签署协议为准,招生计划单列。04
学习年限及学费
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执行。
05
奖助学金
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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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审核程序
A申请阶段
报名时间和报名流程等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流程执行,请特别留意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逾期不补。
1.资格审查
审核材料为:
(一)本科、硕士阶段学习经历与学业成绩(例如排名等)证明材料;
(二)考生在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突出成绩、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含成果)等证明材料。
(三)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生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培养潜质、综合素质能力以及社会实践等证明材料。
(四)符合学校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和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学院审核结果将给出具体分数(总分 100 分,低于 60 分 为审查不通过),通过资格审查并经导师确定同意后可进入考核环节。审查结果将于报名截止后的一周左右进行公示。
审核材料的依据原则为:
(1)考生在本科和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情况或排名;(20%)
(2)考生在报考领域的相关科研(学术)成果和学术水平,例如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授权或公开的专利等内容;(20%)
(3)考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10%)
(4)考生的各类获奖。(20%)。
(5)参与企业研发课题。(30%)
2.现场确认
学院将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在规定的 时间内携带《天津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规定的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校进行确认,方式:一般是线下进行;时间:原则上考核前1-2天进行。具体安排见学院官网后续通知。
特别注意:
(1)2002年前(含)毕业的考生提供本科和硕士两个阶段《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往届硕士身份考生提供本科和硕士两个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应届硕士身份考生提供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与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仅有硕士学位证书的(单证)考生,提供硕士阶段《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与本科阶段《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B审核阶段
综合考核安排:
按照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或者招生方向进行面试分组,各专业领域或本领域研究方向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专家小组,成员由本专业领域研究方向的博士生导师以及校外企业专家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秘书1人。
1. 外国语能力考核(100分):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一般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按百分制评分,如未达到及格线(60分)的考生均属不合格,一概不予录取。
2. 专业考核
(1)考核方式:采用学术报告、专家提问或现场抽题问答(各专业领域研究方向自定)的考核方式。
(2)考核环节:分为三个环节,专业基础测试占20%、专业综合测试占20%、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占60%。
(3)分制:每一个考核环节的满分均为100分。每位专家根据情况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根据专家的分数取平均值。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三个环节中任一环节未达到及格线(60分)的考生均属审核不合格,一概不予录取。
(4)专业总成绩的计分办法:总成绩=专业基础测试成绩×0.2+专业综合测试成绩×0.2+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0.6。
(5)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通过专业考核后,安排组织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
3. 博士生招生过程中的时间安排、注意事项、名单等将在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http://seea.tju.edu.cn/)或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持续和随时关注。
C 录取阶段
1. 录取方式:依照各专业领域研究方向考生的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见注),并结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考生所报考的导师是否同意资助等因素,确定拟录取人员。
注:
(1)总成绩相同,按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相同,按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3)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基础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4)专业基础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后,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2. 外语能力考核、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素质与能力各部分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及格,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 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当第一志愿导师不能录取时,可以按照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原则进行调剂。调剂可在本专业领域内(其它研究方向)或本专业内(其它领域)范围进行;若本专业的招生名额已满,考生可自行在校内相近专业范围内调剂。
4. 学院根据招生情况考虑是否需要接收调剂生,但对调剂生原则上需重新组织复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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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制
1.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审核监察小组:
成立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专家审核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2.拟录取公示:
博士生招生工作将遵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考核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按规定公示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接受监督。
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将报送并制作有关录取资料。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受理,务请慎重。
3.申诉机制: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实名、客观提交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进行调查处理。
电话:022-27405477;
邮箱:baoguowang@t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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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1.我院通讯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22-27405477
Email:baoguowang@tju.edu.cn
通讯地址: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26号教学楼E区222办公室);邮编:300072
2.本招生办法由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办法中的未尽事项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3.如遇政策变化或学校通知,我院招生办法各环节、流程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院网站以及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4.本办法中未尽事宜请见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
欢迎报考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工程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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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赵雅静
编辑 | 吴润华
审核 | 张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