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事
民生
政务
教育
文化
科技
财富
体娱
健康
情感
更多
旅行
百科
职场
楼市
企业
乐活
学术
汽车
时尚
创业
美食
幽默
美体
文摘
宜昌明确了!这些区域,禁止!
民生
2024-12-04 11:25
湖北
《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发布,规定对城区禁放区、禁放场所进行了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1月30日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有效防止大气和噪音污染,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努力为创建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营造良好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北省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定》,结合本市城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城区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及其管理活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禁放工作的组织、实施。
公安机关负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查处工作;教育、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住房和城市更新、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林业和园林、消防救援等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协同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本规定。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被监护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第五条
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
域
(以下称禁放区)
:
(一)西陵区(含西陵行政区域内高新区的所有区域)、伍家岗区、猇亭区所有区域。
(二)点军区点军街办、艾家镇所有区域;联棚乡联棚村、双溪村、福安村、楠木溪村(含文佛山林场区域);桥边镇广化寺社区、桥边村、偏岩村、石堰村、太平村、黄家棚村、六里河村、白马溪村、韩家坝村、李家湾村;土城乡土城村。
(三)高新区生物产业园、宜昌姚家港化工园所在区域;毗邻三峡机场的夷陵区鸦鹊岭镇长湖村;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和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所辖区域(具体界线由夷陵区人民政府划定)。
(四)白洋集镇及白洋新城居民点。
(五)西陵峡口至猇亭区与白洋镇接壤处的长江水域。
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实际需要,区级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对前款规定的禁放区范围适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
在禁放区内,禁止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条
禁放区以外的下列地点(以下称禁放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一)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场所;
(二)车站、码头、机场、影剧院、图书馆等公众较为聚集的场所;
(三)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供油、供气、供电等重要设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他重点单位;
(四)集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五)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疗养院、敬老院、殡仪馆(火葬场、公墓)及教学、科研、生产等场所;
(六)经业主大会讨论决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住宅小区。
根据前款第(一)至(六)项规定列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及其周边地带的合理范围,由产权单位或使用管理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放标志。
第八条
禁放区以外区域在重污染天气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重污染天气时段以重污染天气预警或解除公告为准。
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十条
在禁放区范围内承办各类喜庆活动的公司、宾馆、饭店等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一条
在城区禁放区以外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必须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并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提供配送服务。严禁向禁放区内批发配送烟花爆竹。
第十二条
在城区禁放区以外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必须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按规定采购、销售、储存合格的烟花爆竹。严禁采取网络销售、线下配送等方式向禁放区内销售烟花爆竹。
第十三条
举办重大节庆活动需要在禁放区燃放焰火的,主办单位向有批准权的公安机关申请,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规程和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燃放结束后应当及时清除燃放残留物。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
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十四条
在禁放区、禁放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其停止燃放,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单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处500元罚款,并可对直接责任人或单位负责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二)个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
对未经许可采取设点、网络、流动等方式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
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并处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本规定的,责令其监护人进行教育、管理,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劝阻、制止和举报。公安、应急管理、交通等部门应当制定具体办法,对举报非法销售、非法储存、非法运输有功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对打击报复制止人、举报人的,依法予以查处。
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查处违规燃放、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责任制,完善举报事项的受理、查处、处理结果公开回复等办理制度。
第十九条
元旦、春节、元宵等重点时段,负有禁放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禁放宣传和重点区域巡查管控。公安机关可以牵头组织联合监管执法。
第二十条
负有烟花爆竹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在安全监管工作中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单位或行政监察机关依法依纪给予处分;侵犯当事人合法利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1月30日止。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市人民政府2015年1月1日印发的《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63号)同时废止。
来源:宜昌市公安局
编辑:庹云峰
二审:张泽牧
终
审
:
秦发
出品:湖北日报三峡分社
客服:13872630001
关注
天天向上学习平台视频号
如果看到喜爱的视频
请一键三连
转发、点赞、评论
天天向上学习平台
第一时间、第一新鲜、第一热点、第一服务的生活类综合平台
最新文章
5名中学生掌掴灼伤同学
多地明确:元旦正常上班!
副市长、县委书记等9人被处理
宜昌停气通知
校长、副校长、思政主任、班主任被处分,值班老师被调离!官方通报
16死5伤重大事故!事故原因查明
宜昌八旬大爷多次酒驾!民警登门…
突传消息!他被开除
定了!12月31日,夷陵长江大桥!
放假通知!不调休
女主播遇害,警方通报:嫌疑人徐某(男,27岁)被抓获
宜昌突发!已被当场击毙
宜昌出发!火车卧铺一晚直达的7个城市!
凌晨4点!宜昌3人获救
“孕妇”公开致歉
直冲17℃!大反转要来了…
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涉案4亿!宜昌警方抓获30人
男演员突发车祸去世
一家五口全部中招!此前已致多人死亡!千万警惕!
宜昌一5A级景区公告!
昨日气温只有8℃,宜昌这座山上却特别热
李铁,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宜昌最新人事任免
月薪3000元,需内购2000元?北山超市回应
突发!他企图在狱中自杀
宜昌警方公开征集周心传、周保华等人违法犯罪线索!
宜昌市中小学寒假时间公布
转起来!帮帮这个山区女娃娃
宜昌一座长江大桥,正式开工
警惕!间谍将黑手伸向了未成年人
2000万!宜昌彩民喜中大奖
宜昌一地宣布:今天放假
深夜,周某被宜昌警方找上门!
网传今年车检“史上最严”?
突然,稻花香紧急声明!
她廉洁底线失守
11人,全部终身禁入!
蒙古接连发生重大刑案致中国公民死伤
宜昌王某某(男),被公开悬赏!
教师酒后咬伤学生耳朵,处理了→
孙红雷,突传消息!
1000辆自行车免费领,就在宜昌这里→
太突然!宜昌大哥去世,年仅43岁
员工周末不响应工作,知名品牌创始人怒退群!
刚刚,琼瑶身故,享寿86岁
宜昌明确了!这些区域,禁止!
紧急戒严令6小时后解除,这一夜,韩国发生了什么?
@宜昌人,到手工资要变!
不要看!不要看!多地小区已出现
分类
时事
民生
政务
教育
文化
科技
财富
体娱
健康
情感
旅行
百科
职场
楼市
企业
乐活
学术
汽车
时尚
创业
美食
幽默
美体
文摘
原创标签
时事
社会
财经
军事
教育
体育
科技
汽车
科学
房产
搞笑
综艺
明星
音乐
动漫
游戏
时尚
健康
旅游
美食
生活
摄影
宠物
职场
育儿
情感
小说
曲艺
文化
历史
三农
文学
娱乐
电影
视频
图片
新闻
宗教
电视剧
纪录片
广告创意
壁纸头像
心灵鸡汤
星座命理
教育培训
艺术文化
金融财经
健康医疗
美妆时尚
餐饮美食
母婴育儿
社会新闻
工业农业
时事政治
星座占卜
幽默笑话
独立短篇
连载作品
文化历史
科技互联网
发布位置
广东
北京
山东
江苏
河南
浙江
山西
福建
河北
上海
四川
陕西
湖南
安徽
湖北
内蒙古
江西
云南
广西
甘肃
辽宁
黑龙江
贵州
新疆
重庆
吉林
天津
海南
青海
宁夏
西藏
香港
澳门
台湾
美国
加拿大
澳大利亚
日本
新加坡
英国
西班牙
新西兰
韩国
泰国
法国
德国
意大利
缅甸
菲律宾
马来西亚
越南
荷兰
柬埔寨
俄罗斯
巴西
智利
卢森堡
芬兰
瑞典
比利时
瑞士
土耳其
斐济
挪威
朝鲜
尼日利亚
阿根廷
匈牙利
爱尔兰
印度
老挝
葡萄牙
乌克兰
印度尼西亚
哈萨克斯坦
塔吉克斯坦
希腊
南非
蒙古
奥地利
肯尼亚
加纳
丹麦
津巴布韦
埃及
坦桑尼亚
捷克
阿联酋
安哥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