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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多位市民就347国道何时开工、建议增设公交线路、纯净水企业用水价格是否合理等大家关心的问题,向“市委书记留言板”栏目进行咨询或投诉,相关部门均一一给予明确回复。
1月1日,一市民咨询,347国道长岗互通至砂子岭新建国道何时开工?
1月10日,东宝区行政审批局回复,347 国道长岗互通至马河镇院子河段一级公路改建项目,全长38公里,已纳入建设计划(院子河至砂子岭段暂无改建计划),目前施工图设计已完成并取得批复,该项目预计2025年可开工建设。
1月5日,一市民反映,漳河新区公园里小区及附近片区住户较多,急需一条能直达市中心医院的公交线路。现在56路公交改线后无法满足居民出行需求,建议将汽车南站2路、15路、9路等公交线路往荆山大道南延伸,建议将3路公交线路沿关公大道往西延伸,方便汽车南站南片区的居民出行。
1月14日,荆门市交通运输局回复,为了满足掇刀东片区居民前往漳河万达片区及市政务中心片区的出行需求,并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该局经过深思熟虑与科学规划,决定自2025年1月10日起对56路公交车的局部线路进行优化调整。此次调整中,56路公交车原途经响岭路的线路已改为途经象山大道,不再绕行至客运南站,并新增了运动公园路、万达广场、大家装等公交站点。建议市民在乘坐56路公交车至“万达广场”公交站点后,换乘15路或29路公交车前往市中心医院。同时,该局计划在中心城区公交线网优化的第二阶段出台公交换乘优惠政策,以降低市民的出行成本。
目前,2路、9路和15路三条公交线路的终点站均设置在客运南站。这一设置主要考虑到客运南站作为公交首末站和换乘枢纽,具备车辆回车场地、司机休息室等完善的配套设施,能够保障车辆等候发班和司机如厕休息等需求。鉴于荆山大道南段周边目前尚未建设公交场站,因此暂不考虑将上述公交线路延伸至该区域。
“生态运动公园南”作为3路公交线路的首末站,其位置较为宽敞,并配置有小型站务室,可供等候发班的司机如厕休息等。同时,该位置车流量较少,收发班车辆在关公大道与响岭路交叉路口的绿化带开口处根据交通信号灯进行掉头回转,安全有保障。若将3路终点站从生态运动公园南延伸至楚天城,公交车辆需行至关公大道与荆山大道交会处的绿化带开口才能掉头。
经多次现场勘察发现,该掉头点附近暂时无交通信号灯,且荆山大道南段通车后的车流量已有所回升。此外,楚天城小区附近区域缺乏供公交车停靠的安全场地和公交首末站务室,加之社会车辆违停等现象,无法保障公交车辆的行车安全。因此,目前暂不具备将3路公交线路沿关公大道往西延伸的条件。
1月7日,市民陈先生反映,根据相关部门通知,设定特种用水九大行业,水价从原来的3.88元/立方米涨到9.4元/立方米,而水务集团唯独调整了纯净水企业的水价。
1月10日,荆门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回复,2018年,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明确“完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将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进一步拉大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经严格履行成本监审、稳定风险评估、公开听证等法定定价程序,并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自2020年10月1日起将荆门城区特种用水价格由3.5元/立方米调整为8元/立方米。
关于用水企业反映价格上涨的问题,依据国家2021年出台的《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湖北省出台的《湖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细则》关于“水价分类及计价方式”中明确规定,特种用水主要包括“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用水”等。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规定,2024年3月,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更名为: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明确特种用水范围的通知》,明确将“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列入我市特种用水执行范围。
1月9日,一市民反映,钟祥市柴湖镇刘庄村委会在没有村民同意的情况下乱砍伐七组村民的300多棵树,一年多未解决。
1月13日,钟祥市信访局回复,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文件要求,为顺利实施《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统筹耕地和林地保护管理,保护国家18亿亩耕地红线,国家自然资源部门向全国各地安排部署了耕地流向林(果)地整改任务,旨在将2014年以来,未经审批情况下破坏耕地种植林果的地块圈定出来,进行集中整治、复耕复垦。该村七组被伐的树木即在整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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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晚报记者/刘娇 实习生/王杨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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