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投资促进中心关于公开遴选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的征集公告

创业   2024-12-31 21:01   广东  

肇庆市投资促进中心关于公开遴选公务用车

租赁服务供应商的征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公开遴选2家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和期限


参选供应商向市投资促进中心提供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车型包括5座小汽车、7座小汽车、9—12座中型普通客车、中巴、大巴;服务限期为3年,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起计。


二、申报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营运证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能开展汽车租赁(含驾驶员)服务的资质。不接受两个或以上企业联合提供服务。


(二)供应商应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三)供应商应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车辆,所提供服务的车辆须具备合法、有效、齐全的相关证件,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购买相应保险。


(四)供应商应保证驾驶员证照齐全,身体健康,技术良好,作风正派,无违法乱纪行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五)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的,供应商应能及时调换其它车辆确保公务出行正常开展。


(六)所提供出租车辆须配备行车记录仪,每次出车须填写好行车日志,以备查阅,保存期为2个月。


(七)近三年有承接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经验者优先考虑。


(八)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申报材料


(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其他可以佐证申报单位具备的专业水平、资质、承接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下载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网址如下: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上述申报材料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时间和地址


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1月6日前(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将申报材料(一式叁份、附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密封送至肇庆市投资促进中心办公室(肇庆市鼎湖区广场路1号肇庆保利商务中心C幢6楼615室。联系人,张小姐,电话:0758—2813213,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及公示


申报截止后,我中心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在申报单位中择优选取2家作为我中心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候选供应商,并将在“投资肇庆”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已明确异议处理意见后,将按程序签订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入选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服务项目。


(二)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我中心将履行保密责任,申报资料将不退还至申报单位。


(三)本次公开遴选监督工作由肇庆市投资促进中心党总支纪检委员负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受理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广场路1号肇庆保利商务中心C幢6楼;监督电话:0758—2183151。


肇庆市投资促进中心

2024年12月31日



扫码附件: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收费标准




编辑:李颐娜

一审:张燕冰 胡雁南

二审:李梓瑜 沈浪

三审:赵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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