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樟木镇综治办接到关于樟木新区老年活动中心工地钢结构工程款(注:代付人工工资)被拖欠工资长达1个多月,涉及金额共计101903元的纠纷事宜。经了解,在施工期间,由于施工材料等配件超出预算,工程进度款拨付不及时以及施工方与材料方及农民工之间账目清算存在争议等问题,导致农民工工资未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们情绪激动,多次到施工方项目部讨要说法未果。
镇政府高度重视此次纠纷,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由镇综治办、公安分局、司法所、派出所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解专班,在充分掌握事实的基础上,调解专班组织施工方、购买材料方、农民工代表进行面对面协商调解。调解过程中,各方就工资支付责任主体、支付金额等核心问题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打破僵局,调解人员秉持公正公平原则,一方面向施工方、购买材料方和农民工代表详细讲解《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其拖欠工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其尽快解决问题;另一方面,耐心安抚农民工情绪,引导他们理性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经过一天的努力调解,各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目前,施工方已筹集资金,将101903元工资全部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农民工们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纷纷对镇政府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来源:樟木镇
编辑:孙 玉
复审:郑 云
终审:许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