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强检建设笔谈】何建明:优化检察人才工作机制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文摘   2024-11-25 07:30   北京  


优化检察人才工作机制

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建明


目  次


一、优化检察人才工作机制的实践探索

二、优化检察人才工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三、优化检察人才工作机制的对策建议


人才机制创新是深化检察改革的重点内容,也是激发检察工作内生动力的机制保障。检察机关需要着力解决制约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通过不断完善精准引才、系统育才、科学用才、严格管才的工作机制,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一、优化检察人才工作机制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机关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用更加务实有效的机制,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注入源头活水。


(一)广泛引进发现检察人才


一是拓展人才引进渠道。多管齐下加强人才引进工作,奠定人才发现数量基础。


二是加强专业人才储备。建立健全各条线人才库,全面掌握、动态管理全市检察人才储备,构建全时、全线、全面的人才库格局。


三是常态化发现人才。定期召开干部座谈会,部门负责人交流推荐条线内具有培养潜力的干部;组织部门适时将在重大任务中表现出色的干部推荐给院党组;定期组织开展年轻干警案例讲述会等活动,搭建干部展示个人才能的平台。


(二)全面锻造培养检察人才


一是增强人才培养计划性。建立检察人才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记录,根据干警的个人潜能、能力专长、发展趋势等因素,设计合理的培养方案。对于有担当、有潜力的年轻干部,敢于压担子,以实战锤炼提升综合素能。


二是确保人才培养实效性。邀请专家学者专题授课,补足干警“精神之钙”。聚焦问题短板,建立“导师制”。


三是突出人才培养精英性。以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标准加强多岗位锻炼,如,定期开展岗位练兵竞赛,推荐到上级检察院跟班学习拓宽视野,到基层检察院挂职提升办案能力,等等。


(三)科学选拔任用检察人才


一是推进人岗相适。在全体干警中开展人岗相适问卷调查,综合干警个人专长、兴趣和发展规划安排合适岗位,做到人尽其才。


二是科学选拔人才。建立一人一档,一年一册,通过素能测评、跟踪考察、年度鉴定等形式,引导干警加强职业规划,为党组选拔使用人才提供参考。


二、优化检察人才工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人才招录引进方面


一是招录引进渠道较窄。目前检察机关人才引进的方式主要是公务员招录,受限于经济发展水平等,少数基层检察院会因报名人数不满而核销招录名额。二是通过考试遴选无法满足专业化人才需求。三是基层人才流失较多。


(二)人才培育成长方面


一是缺乏组织性。一些单位对人才培养缺乏统一规划,导致人才梯队不合理,干部储备资源不足,在选人用人上缺乏选择空间。


二是缺乏针对性。现有培训仍存在“教师讲、学员听”模式,教学手段简单机械,启发式、互动式、模拟式教学或“案例教学”不多。远程培训、网络培训效果不明显。


三是缺乏实践性。检察人才培养更多在于日常学习引导、工作指导、审核把关等,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背景下,年轻检察官需要更多的实践指导。


(三)人才选拔使用方面


一是检察官员额制落实不到位。在员额制实施初期,有时出于照顾老同志需要,造成年轻干部入额受限,不利于人才的培养成长。


二是人才交流机制不畅。人才分类管理后,不同类型人员之间流通受到影响,不利于干警综合能力的提升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三是司法行政人员发展空间受限。司法行政人员的晋升由地区组织部统一安排,晋升渠道窄、难度大,导致职业发展通道不畅,司法行政人员空心化。


(四)人才管理评价方面


一是管理制度与地方组织部门落实不同步。在正确理解和落实从优待检相关政策上存在误区,部分干警直接把自身等级与职级挂钩,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则认为一些干警过早获得副处、正科待遇,与地方干部任职不平衡。实践中,有的检察院等级晋升受到限制,不同地方规定不同的年限,有的甚至把职级晋升作为退休前的待遇落实。有的地方相关规定未能与时俱进,与检察官职务单独序列政策不符。


二是人才考核评价机制不全面。在对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上,存在少数人通过一次演讲、一次汇报、一次竞赛即获得良好印象甚至全面认可,出现片面取才的问题。


三是考核激励引导作用发挥不明显。如,职级晋升除个人业绩外还受其他因素影响,绩效奖金分配未真正拉开差距,部分检察人员存在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善担当等问题。


三、优化检察人才工作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人才招录引进机制


一是统筹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市级检察院立足全市工作实际,加强对检察人才数量、结构、分布的动态掌握、综合研判,统筹做好招录、公开遴选等工作。聚焦基层检察院进人难、队伍“青黄不接”难题,统筹设置招录岗位、精准设定招录条件。围绕地区检察人才工作大盘,探索建立由市检察院统一招录制度,明确岗位设置情况,并根据全市区域实际有针对性地投放分配。充分考虑司法工作的特殊性,制定有别于一般干部的遴选机制,畅通上下级检察院人才交流通道。


二是推动实施特定岗位雇员制。针对综合行政、技术保障、宣传文字等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专业人才聘用工作,为检察司法办案等一线工作岗位释放更多检察人才。


(二)健全人才培育成长机制


设置科学化的培养模式。全面把握不同地区和业务条线对干警能力素质的特殊需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精准滴灌”、因材施教工作。综合运用交流挂职、跟班学习等方式,推动综合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交流轮岗,健全系统内干部交流与培养机制。深入推进检校合作,与高校建立人才培养合作机制,联合建立理论研究基地,选送干警参加专业进修和定向培养,着力培养高层次检察人才。


(三)构建人尽其才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合理的调配使用机制。从干警入院起建立人才培养档案,通过系统轮岗学习培训,结合个人特点有针对性地安排工作岗位。


二是建立畅通的储备历练机制。开展领导班子和后备人才摸底调研,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争取将检察系统的年轻干部下派锻炼纳入组织部门培养、使用的“大盘子”,对于表现优秀的予以优先提拔使用或遴选入额。统筹谋划初任检察官到基层检察院入额工作,确保优秀检察人员“下得去、回得来”,充分调动干警积极性。


三是建立公平的提拔任用机制。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分层级分批次选拔、建立覆盖各业务条线的“专家库”“人才库”“师资库”,实施动态管理、优进绌退。建立健全良性公平的干部晋升竞争机制,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全责备、只唯票数等观念,不拘一格地选拔使用敢扛事、愿做事、能干事、善成事的优秀年轻干部。


(四)营造严格规范的考核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坚决打破应付式、表格化的考核。完善员额检察官考核机制,加强对入额院领导的考核评价,定期对现有检察官进行素能测试,动态管理。全面落实“谁办案谁负责”,细化落实扣除奖金、诫勉谈话、退出员额等责任追究机制。


二是建立规范的管理督促机制。强化系统观念,建立健全覆盖检察工作全范围、各流程的考核评价、管理保障机制,抓实检察人员各方面考核,做实奖优罚劣。加强对聘用人员的从严管理、从优保障,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身份归属感。完善落实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协管机制,加强与地方党委沟通协调,明确协管职责、范围、边界,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是建立完备的关爱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从优待检工作,深化落实对不同检察人员的职级晋升、工资薪酬、退休待遇等政策。健全表彰激励机制,激发干警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建立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机制,健全不实举报澄清追责机制,有效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动力和激情。



(注释及全文见《人民检察》2024年第19期)

编辑:耿阁

实习编辑:王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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